党的十八大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
这些年来,汕尾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为抓手,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力争2021年成为生态文明示范市。
这些年来,汕尾在生态文明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惊人的成绩:在“2019年度全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首获‘优秀’等次;空气环境质量连续六年排名全省第一;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多年均维持在‘优’级别;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233件案件已全部办结……”
示范市建设的21项关键约束性指标已全部基本达标,为全面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其中西闸水质国考断面如期达标,让我市拿到创建极为关键“入门券”。此外,全市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连续两年实绩考核排名粤东第一,农村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汕尾已基本达到创建要求,今年可以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力争年内创建成功。接下来,将以品清湖水质提升等十大攻坚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强化我市创建优势,补齐创建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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