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速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调查手续的公告
关于从速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调查手续的公告
为规范我县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业务的工作,经核查,彭晓佳等46人(名单附后)需要做进一步接受面见核查及补齐有关申请材料,请名单上人员于2021年8月30日前,带齐申请资料及补正材料与港方关系人到陆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受调查或补正材料。逾期未来接受调查或补正材料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照规定作出撤销申请的处理决定。
已公告过名单的,以上次公告时限为准;近期已前来接受调查、提交撤销申请及补齐材料的,予以忽略;如有变更联系电话或通信地址的,请及时告知出入境管理部门。
联系单位:陆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0660-560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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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公安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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