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和教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当前,汕尾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
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依法治市,既是立足于解决汕尾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的战略谋划。
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为建设靓丽明珠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确保汕尾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汕尾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汕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把法治汕尾建设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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