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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关于启用互联网版房屋租赁网签 备案系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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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6 17: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提高房屋租赁备案工作效率,减轻办事人员工作负担,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和《汕尾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我局开发建设了互联网版房屋租赁网签备案系统(“房屋租赁网签平台”和“房屋租赁备案平台”),系统通过共享平台获取数据进行房源核验,核验后实行一房一签并备案。系统将于2021年6月18日正式上线启用。系统正式启用后,不再受理纸质申请件。

    附:租赁合同签约服务平台操作指引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日


↓↓↓↓↓↓
租赁合同签约服务平台操作指引
租赁合同签约服务平台网签端地址: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口网站  http://www.gdhf.gov.cn/
微信图片_20210606171610.jpg

1.  账号注册:打开浏览器,输入租赁合同签约服务平台网签端地址,点击“注册”,如图1-1所示:
微信图片_20210606171612.jpg

图1-1

在注册界面填写相关信息注册账号,如图1-2所示:
微信图片_20210606171614.jpg

图1-2
注1、如账号已存在,不能注册;2、如注册所填信息(权属人、身份证、房屋坐落)与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内容不符,需到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股进行账号审批。3、账号注册成功后,会自动返回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2.  租赁合同网签操作:

住房租赁合同网签服务平台网签端登录后,界面会显示房屋相关信息,如图2-1所示:
微信图片_20210606171616.jpg

图2-1

点击“网上签约”,签订租赁合同,如图2-2所示:
微信图片_20210606171618.jpg

图2-2

如果租赁合同已签订受理,会显示租赁合同相关信息,如图2-3所示:
微信图片_20210606171620.jpg

图2-3

填写租赁合同时有提示“必填项”,“保存合同”时如果必填项没有填写,会自动标红需要填写的内容,如图2-4
微信图片_20210606171622.jpg
微信图片_20210606171933.jpg

图2-4

合同填写完成后,点击“返回首页”后,点击“合同管理”,可以对该合同进行“修改”、“删除”和“提交备案”操作,如图2-5所示;
微信图片_20210606171625.jpg

图2-4

合同填写完成后,点击“返回首页”后,点击“合同管理”,可以对该合同进行“修改”、“删除”和“提交备案”操作,如图2-5所示;
注:1、租赁合同“提交备案”后不能编辑、删除,如果需要撤销合同,请到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股申请;
2、租赁合同“提交备案”后,可以打印合同到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股办理备案手续。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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