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丰市公安局桥冲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
案情回顾 6月4日凌晨1时许,汕尾110接一男子报警称:其在陆丰市桥冲镇桥冲市场十字路口附近被人抢走了一条金链(价值2万元)。接警后,汕尾110立即指令陆丰市公安局桥冲派出所出警处置。
随即,桥冲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在现场,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在相关的时间和地点并没有发生抢劫情况。随后,民警将酒后的“报警人”卓某平(男,38岁,陆丰桥冲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了解。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当晚卓某平酒后因琐事与该路口一烧烤店老板发生纠纷,期间卓某平自己将佩戴在脖子上的项链扯下,扬言烧烤店老板抢夺其项链。随后卓某平家人赶到,了解到卓某平系酒后行为过激,并没有人抢夺其项链,便将其劝回家。回到家中,卓某平情绪激动,将自己扯断的项链一截放在房间抽屉,一截放在自己衣服的衣兜里,便向公安机关110谎报案情称被人抢夺。
目前,违法嫌疑人卓某平对其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伍佰元处罚。
谎报警情 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全天候值班,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紧急报警和紧急救助,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秩序。
非法占用警力资源,会使真正身处危难情形需要紧急救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援。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点要遵守社会公德,不要随意拨打110,更不要打骚扰电话和谎报警情。
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来源: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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