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汕尾市许多房地产开发项目,购房者交房后迟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从交房到拿证少则数月多则数年,而无法办理产权证又使购房者在户口迁移、子女上学、房屋转移、抵押贷款等方面受到极大阻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的服务质量,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推动“交房即发证”工作新模式,全力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实现购房者无论是按揭还是全款购房,都能在交房时提供相关资料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近日,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联合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举行“交房即发证”服务仪式,4名业主在收楼的同时拿到了不动产权证,成为了红海湾“交房即发证”便民服务举措的首批体验者。至此,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五个县(市、区)共八个楼盘1578户购房业主享受到了“交房即发证”服务,标志着我市成功试点推行“交房即发证”新模式,走在全省前列。
今年以来,市税务局将“交房即发证”服务作为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创新亮点,以及积极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活动的重要举措,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惠企便民实效,主动担当、提前服务,积极深化与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要求,综合运用“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和大数据技术,通过改革创新、优化流程、信息共享、提前服务,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走路,将不动产交易、办税、登记服务拓展延伸,实现“交房即发证”,购房者在开发企业交房当日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进一步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接下来将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前进动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协同各部门常态化开展好“交房即发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一手房契税申报质效,深入推进不动产交易便利化,切实让群众在购房上的获得感、幸福感“看得见、摸得着”,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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