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对于在金融系统中占据主体地位的银行业来说,不论当前还是今后,都必须毫不松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银行业风险化解工作已取得一系列进展,高风险金融机构和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序处置。例如,依法、稳妥推进包商银行等高风险中小银行的风险处置;2017年至2020年处置的不良贷款超过之前12年的总和;有序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全部归零等。
尽管诸多存量风险已“水落石出”,但增量风险仍不容忽视,必须做到居安思危,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持久战。
银行业要以自我革命的方式防止发生金融危机,尤其是金融管理者,要通过刮骨疗毒、精准拆弹的方式及时清除风险隐患,让监管“跑在系统性风险的前面”。
具体来看,一是要健全金融风险的预防预警体系。其中,要坚持不懈地治理金融市场乱象,坚决防止影子银行反弹回潮。二是要建立权威高效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风险外溢性不强的高风险机构尽可能有序退出。三是要强化金融风险的问责机制,压实股东、各类债权人、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其相关责任进行严格的追究和惩戒。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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