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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汕尾)乡村云讲堂活动举行 两岸携手发展 共促乡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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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9 14: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日报讯(记者 邓良琼 实习记者 陈思明)7月28日,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汕尾)乡村云讲堂活动在城区东涌镇宝楼村研究实践所举行。活动围绕“两岸携手发展 共促乡村融合”主题,全方位解读《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新三年(2021—2023)规划方案》,宣传推介“农林22条措施”和“粤台农林34条”,推动汕尾市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向纵深发展。省委台办副主任肖兵,副市长林军,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罗惠兰,深圳市台办二级巡视员雷鸣以及两岸嘉宾、企业家代表、乡亲代表等在汕尾主会场参加活动。
  林军在致辞中说,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农林22条措施”和“粤台农林34条”等惠台措施相继出台,为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做好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对接好国家乡村振兴规划和试验区第二个“三年规划”,凝聚汕台两地资源和优势,促使规模效益好且有较大带动辐射作用的台湾现代新兴龙头企业落户试验区,实现试验区建设高度融合,书写试验区建设新篇章。
  罗惠兰表示,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建设创造更好的阵地、环境,搭建粤台农业交流合作平台,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共赢,推动粤台农业合作迈向新台阶。
  广东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农业委员会负责人说,将成立广东省海峡两岸农业生产合作社,聚焦农业产品的技术发展,辅导试验区合作方,采用绿色循环农业体系,为两岸绿色农业合作发展打好基础。
  《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新三年(2021-2023)规划方案》赋予了研究成果转化落地的新动能,对于两岸涉农领域融合发展问题,鼓励“涉农台商主体模式”、“陆方农业经营主体模式”、“振兴产业凝聚人模式”三种形态在试验区同步开展、优势互补。该方案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启动实施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振兴产业凝聚人”提升行动,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跑出广东速度,迈出步伐、开创新优势。
  活动期间,台湾青年联合会农创中心与城区东涌镇宝楼村签订了乡村融合共建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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