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县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交汇口,新型城乡关系的构建成效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县域经济的发展和探索成效。
第一,探索以县域为载体构建新型城乡关系,需要摆脱城市中心主义思路,抛弃将乡村定义为“农”村,将乡村劳动力的身份固化为“农民”或“农民工”的简单做法,合理充分地挖掘乡村的独特资源,展现乡村的多方面功能和价值。
第二,在“农”的基础上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生产效率,离不开在县域层面适度集聚要素和引进利用现代要素,同时将生产融入全国乃至全球产业链,在这个意义上,进一步“开放村庄”是完全必要的。
但是,现代要素的引进和乡村产业链的延伸不能导致乡村本地居民的自主发展能力被无视、压制甚至“架空”,使得村民只能听命于工商资本的摆布,特别是弱势村民的利益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
县域层面的要素集聚不是为了打造比已有城市规模“小一号”的城市,满足于资本扩张和占有更多要素资源的需要,其核心意义应是村民在党的领导下整合资源和集聚要素,借助市场和工商资本力量,充分自主地发展生产,塑造平衡协调的城乡关系。
第三,汕尾的“乡-城”要素流动模式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乡村的生产效率仍然远落后于城市,探索以县域为载体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具有紧迫性,但任何的急躁冒进和“树立样板”的形式主义做法都于事无补,振兴乡村需要久久为功,扎实地在整合资源和集聚要素上艰苦探索,突出县域资源特色,寻找差异化发展路径,汲取正反实践经验,真正从内在提升乡村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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