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制定的我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第一个地方标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正式发布,并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聚焦于街道(乡镇)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心理服务站的服务管理运行工作情况,重点包括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和评价改进等内容。其中,提出每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至少要有2名社会心理指导人员,并可根据服务开展需求招募心理服务志愿者;明确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功能区布局和功能区设备配置,并对中心和站的功能要求进行区分;明确社会心理服务应包括心理学知识宣传与普及、心理指导与辅导、社会心态监测分析与预警等三大重要内容。
截至2021年8月,北京市已建成141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分布在116个街道(乡镇),为近4360个社区村和辖区单位提供社会心理服务。到2021年底,将有超过230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开展服务,实现社会心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街道(乡镇)。预计“十四五”期末,北京市将建成500个以上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可及、普惠的社会心理服务。
《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助力站点标准化建设,为着力形成一批设备完备、制度完善、服务优质、惠及群众广、社会效益好的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提供标准引领;此外,通过《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还将凝聚社会心理专业人才力量,为构建具有时代特征、首都特色、北京特点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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