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各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应当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不可盲目作为,起码要做到四个不能:
不能搞“一窝蜂”。乡村振兴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宏伟战略,同时又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既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又要深刻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自觉遵循乡村发展基本规律,立足本地实际,科学编制规划和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宜快则快、宜慢则慢,确保不变形、不走样,切忌一哄而上搞成运动,或层层加码追求进度。
不能见物不见人。推动乡村振兴,不能重物不重人、见物不见人,忽视人文关怀。要坚持以人为本,“硬件”“软件”一起抓,多考虑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满足老百姓多方面需要,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乡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兴盛和美来吸引人、感化人、留住人,让农村成为人人向往的地方,从而为乡村振兴攒足人气、广蓄人脉。
不能吊高胃口。乡村振兴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一盘大棋,必须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与完成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政府投入既要做到尽力而为,优先保障乡村振兴各项事业需要;又要做到量力而行,不能超越发展阶段和现实可能,更不能为了所谓的政绩乱开空头支票,把群众胃口吊得过高。否则,将会带来很多后患。
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乡村振兴,政府相关部门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农民是主体。既要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又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防止政府相关部门代替农民、包办一切。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设计、政策制定、组织发动等工作,同时要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政策支持、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依靠辛勤劳动改变落后面貌、创造美好生活,避免出现“政府急、农民闲”“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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