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当天上午,我市在城区玉台山慈云公园广场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我们知道,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文明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不仅是展现城市良好形象的窗口,更是全市人民文明素质的具体体现。我们既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也是文明交通的受益者,更是平安交通的建设者,共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和交通秩序,是每位交通参与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要开文明车 践行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驾驶人自觉礼让斑马线,不占用非机动车道,不违反规定停车,不随意调头,不闯红灯,不飙车,不随意变道、加塞,不乱鸣笛,不逆向行驶,不超员、超速、超载;机动车驾驶人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车辆,不违法超车、会车,不在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不向车窗外抛物;按规定使用灯光,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
我们要行文明路,树立文明交通新风尚。非机动车骑行人自觉在非机动车道骑行,不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骑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不逆向行驶;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红灯;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不乱停乱放;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
我们要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行人自觉走人行道,不在车行道上行走;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红灯,不与车辆抢行;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不在路口中间穿行,不跨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行代步工具;服从交警指挥;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参与者、守护者和宣传者。
提高自身素质,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行重于言,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为高质量建设靓丽明珠,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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