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1-12-18 11:44 编辑
过去五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5435件,立案48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18人,移送检察机关286人;立案查处处级干部93人、科级干部690人。这组沉甸甸的数字,彰显了我市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鲜明态度。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腐败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批贪腐分子相继落马,一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严的主基调在汕尾大地更加鲜明。
紧盯关键少数,突出严惩腐败强震慑,严肃查处了罗少航、蔡东升、詹伟忠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紧盯重点领域,集中资源力量查办大要案,坚决摘除了车管所、林业、社保系统腐败“毒瘤”。紧盯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共立案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230件、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707件。
扫黑除恶,剑指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0人,移送检察机关56人。全力支持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开展“天网行动”,进行4轮外逃人员大起底,追回外逃人员87人,追回赃款2228万元。在高压反腐的强大震慑作用下,五年来,全市共有205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
为提升办案质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等形成合力,起到“1+1+1>3”的效果。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9333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3.4%、31.4%、8.8%、6.4%。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在一案一案的查处中日渐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