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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布一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这是广东在全国率先实现备案审查省市县全覆盖后的最新举措,发挥典型个案指导示范作用,为“问题文件”纠错,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根据规定,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和下一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备案审查,依法纠正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内容,从源头上防止法外设权。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介绍,201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并推动21个设区的市和122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全部开展该项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积累了丰富案例。此次公布的18个案例来自省市县三级,涉及经济、社会、生态等领域,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备案审查被视作公民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这在公布的案例中得以充分体现。例如省人大常委会主动审查某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时发现,不交水费就要停止供水、经营用水要加倍收费、行政复议申请仅限15日内等规定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抵触,涉嫌超越法定权限、增加群众负担,最终推动了规定修改。
又如,在某设区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审查发现办法对网约车司机职业准入条件设定了限制性条件,要求本地户籍或取得居住证,不利于公平就业,与就业促进法相抵触,推动了市政府将修订办法列入明年规章制定计划。
除人大主动审查之外,越来越多公民主动提出审查建议,彰显公民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的提升。2019年,某区人大常委会接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对某区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优先随机定标办法进行审查,及时发现该办法通过特定设备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涉嫌违法限制、剥夺投标人合法权利,促使区政府废止了该办法。
“明年,我省备案审查案例数据库计划面向社会开放,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涂青林介绍,广东已在全国率先打造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未来将扩大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公民参与度,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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