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提高一般债占比、降低专项债占比。一方面,伴随经济发展重心从效率转向公平、从先富转向共富、持续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从基建向民生领域倾斜,而社保、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项目难以产生收益,需要通过发行地方一般债来弥补。另一方面,2018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中专项债务占比持续提升。截至2021年10月,专项债务占比达到53.6%,较2018年初提高16.3个百分点。但当前专项债优质项目减少,部分地区出现资金闲置。
对于备受关注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当前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部分地区债务压力较大。从长期看,解决地方债务风险的根本在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起财力与事权匹配的财政分配体制,严格地方财政预算制度及其监管体系。
地方政府在2018年之后,不得不以越来越大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留存部分来进行存量隐性债务的偿还。但土地资源是稀缺的财产性资源,土地出让收入的总金额规模是有限的,这意味着随着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处置逐步走向深入,中国已经在逐步探索建立一套基于“穿透式监管”、专项债资金为主,撬动金融资源、投向能够实现现金流长期盈亏平衡的基建投资项目的“短期杠杆”与“长期效率”之间形成动态均衡的新的可持续模式。
客观来说,我们财政体系在预算和绩效管理方面做得不错,财政管理效率近年来也明显提升。未来,应当恢复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为广大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保服务。
现在的问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要不断为个别低效国企进行担保、注资,导致财政负担过重。如果国企能够退出竞争性领域,引进市场化机制,实现国企低效、存量资产的变现,就能更好发挥出应有的生产要素价值,为经济发展创造出更大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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