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2-1-21 12:00 编辑
春运返乡人员陆续启程,不少“黑车”司机也蠢蠢欲动,他们没有营运车辆资质,却通过朋友圈发布揽客信息谋利。我市部分乘客也图一时便利,选择搭乘没有营运资质的“黑车”,将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
比如,2021年1月10日,程某驾驶粤S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沿东莞市环城北路从石碣往万江方向行驶至高埗镇护安围出口路段,追尾一辆重型自卸货车,造成小型普通客车1名乘客当场死亡,2名乘客送院抢救无效死亡,2名乘客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粤S***3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42.86%,超员违法行为加剧了事故的后果。同时,小型普通客车上的9名乘客都是老乡,经车主联系,乘客分别从东莞不同镇区上车,计划拼车返回湖南。
非法营运的危害有哪些?
首先,存在安全隐患。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有些甚至是报废车改装,安全系数低。驾驶员可能未经过从业资格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超员等现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
其次,侵犯乘客合法权益。“黑车”经营者不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第三,扰乱正常的客运秩序。非法营运抢夺市场客源,损害守法业户的经济利益,扰乱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
岁末年初出行忙,交通安全放心上。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千万不要图方便、贪利益搭乘非法营运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