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收储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但当前该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仍未遏止。这些问题有哪些典型表现?何以易发?哪些环节成腐败高发区?粮库设施建设、粮食运输、企业投资经营、粮食收储库点资格审批等方面,成为违纪违法行为高发区。
有的干部利用权力,在粮食储备库迁建项目和仓储设施建设工程承揽中为企业提供帮助,如串通投标,为企业量身设置招标条件、修改评分标准、要求评委降低其他公司评分;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帮助亲属控制的企业参与粮食收储。
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容易被“粮耗子”盯上。压低粮食收购价格,虚增粮食损耗量,违规倒卖政府储备粮,签订虚假动态储备粮采购协议,截留轮换粮销售收入……一些本应是国家粮食的“看门人”,利用诸多手段谋取私利。
市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马志明,用到期轮换的旧粮顶替新粮入库,虚构555万公斤粮食交易,违规套取保管费用补贴、轮换费用补贴111万元;虚报粮食购销入账价格,在粮食购销商与储备库的购销业务往来中形成粮食差价,套取、截留粮食购销款191万元。
在储备粮轮换、粮食补贴申报等过程中存在的失职失责行为,也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广南县粮食收储经营总公司时任经理赵太忠和时任副经理黄炳校,在粮食收储轮换工作中,对粮食质量把关不严,凭感官经验收购粮食,导致收购粮食黄粒米含量超标,造成损失189.6万元。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刘国忠,在核查某民营企业申报粮食补贴工作中,对发现的自购玉米没有农产品专用发票等问题故意隐瞒,致使申报企业非法获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36万元。
还有个别人把涉粮公款当私款,肆意挪用。在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有的涉案人员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其他开支及个人使用;有的指使下属将公款挪用;有的将销售粮款存入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个人消费。与之相对应的是,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流于形式,不仅不敢坚持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对违规行为“说不”,甚至主动配合,形成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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