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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我市开展评议“谁执法谁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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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6 17: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日报讯 (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陈文场)记者从市普法办了解到,我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日前拉开序幕。市检察院、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妇联、市总工会5家单位为履职报告评议对象。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我市于6月至9月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客观评价我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压实各部门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有效推动全市普法工作。
  该次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主办,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评、社会评议、实地考察、履职报告、现场评议六个步骤进行。据悉,活动期间,各评议单位将落实普法情况展示,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市普法办组织评议团采取座谈了解、实地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被评议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9月,将组织召开2022年汕尾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被评议单位负责人现场作履职报告,内容包括普法工作概况、典型普法案例、公益普法作品等,评议团现场打分。综合评议得分由社会评议分、现场评委评分和单位互评组成,评议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
  评议以《广东省法治宣传条例》《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意见》《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11项工作指标为依据,对被评议单位自2020年以来的普法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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