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丰交警在县城开展摩电车辆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其中,对于不戴头盔的驾驶人、乘客,现场民警要求当事人举牌“站岗”,所举提示牌的内容包括“驾驶摩托车请牢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多发 头部的保护很必要 戴安全头盔很重要”等等。
当然,处罚不是目的,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出行意识才是最终目的,通过“举牌站岗”的柔性执法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交通参与度,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起到“警示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您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系牢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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