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反诈骗中心警情通报
【警情分析】
7月4日至7月10日,全市共接电诈警情18起,警情发生在城区2、海丰11、陆丰3、陆河2,分别占11.11%、61.11%、16.67%、11.11%。
【警情地域分布情况】 上周电诈警情中,城区警情发生在东涌镇、香洲街道。海丰警情发生在城东镇、梅陇镇、附城镇、海城镇。陆丰警情发生在东海镇、八万镇。陆河警情发生在河田镇、东坑镇。
【诈骗类型】 上周,全市电诈警情类型为刷单返利类,贷款、代办信用卡类,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虚假购物服务类等诈骗类型。分别占总警情的50%、11.11%、11.11%、11.11%、5.6%、5.6%、5.6%,被骗金额从上千元至数十万元不等。
【典型案例】 案例1:陆丰市东海镇人民北路一事主在“某同城”APP找工作,后被聘用在“皮皮虾”平台从事刷单,事主向对方转账7580元后,发现自己被骗。
案例2:海丰县梅陇镇石南村一事主通过交易猫平台购买游戏币时,客服以积分不够无法提现为由要求其充值。事主陆续充值3096元后,客服又以账号被冻结为由要求其交保证金,事主发现被骗。
▶汕尾市反诈中心提醒
1.刷单行为本身违法,一切需要你先充值或垫付资金的刷单行为都是诈骗。 2.接到自称电商、物流客服电话,务必到官方平台核实。3.无论骗数怎么变,我不转账应万变来源:汕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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