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教师交流轮岗须全员化、制度化、常态化。坐不住了的除了各学校的教师们,还有买了学区房的和要买还没买的家长们。不少舆论认为,这是对“学区房”的又一记重锤。
教师交流轮岗,究竟会对义务教育均衡产生多大影响,是否会真的重锤“学区房”,还有待观察。真正的教师交流轮岗必须全员化、制度化、常态化。如果参与交流轮岗的只是少数教师,还存在“强校帮扶弱校”的思维,那么,教师交流轮岗将很难起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作用,进而“学区房”还是会因义务教育不均衡而继续存在。
而要推进全员化、制度化、常态化教师交流轮岗,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支持,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加强对教师的待遇与权利保障,落实学校自主权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2014年,由教育部等发布的《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更明确要求,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然而,到2021年,全国各地都没有建立起常态化、制度化的交流轮岗制度。北京在这一年宣布大面积、大比例推进干部教师的轮岗和交流。交流轮岗的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干部)教师,交流的主要形式包括区域内校长交流轮换、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派位轮岗三个维度。
某城区更明确,2021学年度实现干部教师交流轮岗不少于2000人,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东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干部教师100%交流轮岗。这让公众看到了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希望。
但是,从交流轮岗的具体情况看,距离全员化、常态化、制度化还有不小的差距。
首先,主要还是区域内(学区内)、集团内交流轮岗,跨区交流轮岗很少;其次,大部分区域内(学区内)的交流轮岗,只是规定“不低于学区内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总数的15%”,目的是让教师在学区内流动起来;再次,不少家长质疑,交流轮岗是“削峰填谷”,导致学校平庸化,难以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进一步推进教师交流轮岗,相关部门就必须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要推进跨区域的教师交流轮岗,必须调整目前的以县(区)财政为主的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模式,而应该强化省级财政统筹,由省级财政保障对全省(市)义务教育学校的投入,做到所有各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一致,教师待遇一致。
如果区与区的义务教育资源保障有差距,那就难以推进跨区的交流轮岗。事实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不能只追求县(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均衡,而必须进一步推进省域内义务教育均衡,这也必须强化省级财政统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