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2-8-10 10:28 编辑
原位于南海中部海面的热带扰动已于8日14时加强为热带低压,17时其中心距离汕尾偏西南方约904公里。预计,热带低压将趋向海南到我省西部海面,并较大可能于10日白天以(强)热带风暴级(9级-10级)在上述沿海地区登陆。受其外围环流影响,9-11日,我市有一次明显风雨过程。9-10日,海上和沿海地区将出现6-9级大风,8-10级阵风。9-11日各地过程累积雨量120-250毫米,局地350毫米以上。
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8月8日20时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按照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要求,迅速组织海上商船、渔船、渔排、风电施工平台等落实防风措施。全市海上航行作业渔船必须在8月9日12时前全部回港避风,渔排人员、海上风电施工平台所有人员(含船员)必须在8月9日12时前全部上岸避险。要加强在港船只和渔排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碰撞事故。要做好滨海、海岛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关闭海滨、沙滩、泳场、海岛等危险区域,组织游客防风避浪。要提前彻底坚决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做到应转全转、应转真转、应转早转。要强化户外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台风影响期间所有高空作业一律停止。各级各类三防责任人要及时上岗到位,落细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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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有哪些应对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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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警惕,做好防范措施,雨天出行注意安全,及时避开易积水及低洼区域。
提醒大家,
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及预警信息,
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和避险准备。
​来源:汕尾应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