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涉案资金被依法追回,已被冻结,待案件重审认定
“坟爷”林耀昌诈骗贷款罪一案将于8月10日开庭重审。就在案件重审开庭之前的一天,陆丰市农商行原董事长徐思宏涉嫌掩饰、隐瞒(“坟爷”2000万元)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陆丰市公安局依法传唤到案,并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据了解,“坟爷”林耀昌贷款诈骗罪被一审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5973万元返还被害人陆丰市农信社。
“坟爷”林耀昌不服,提出上诉。在此案进入二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担任陆丰市农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徐思宏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将“坟爷”林耀昌2000万元犯罪资金转移,用于偿还“坟爷”林耀昌诈骗陆丰市农信社的贷款,将本应予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的犯罪资金却给予“坟爷”林耀昌抵扣诈骗陆丰农信社的贷款数额,企图涉嫌帮助“坟爷”林耀昌开脱罪行。
该案的实名举报人林键国介绍,这是徐思宏第二次涉嫌试图帮助“坟爷”林耀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了。
其第一次参与将该笔犯罪所得于2018年11月9日转移还贷的行为,已被实名举报人林键国举报,后经广东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陆丰市人民政府改制领导小组依法调查后,于2019年1月9日依法撤销还贷,恢复原状,并由陆丰农信社临时托管,等待人民法院判决的处理决定。同年5月9日汕尾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同年10月20日依法判处“坟爷”林耀昌无期徒刑。
实名举报人林键国诉说,对徐思宏在“坟爷”案件进入二审阶段且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于2019年12月31日再次转移还贷,扣除“坟爷”林耀昌诈骗陆丰农信社贷款数额的行为,导致2020年8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坟爷”林耀昌案件发回重审的一个重要原因,一并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于2020年12月28日,陆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徐思宏涉嫌犯罪线索移送陆丰市公安局处理。
2021年2月9日,被徐思宏先后两次转移还贷的2000万元犯罪资金被汕尾市公安局依法冻结、查封,同年2月20日,徐思宏被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免去陆丰市农商行一切职务。
2022年4月26日,陆丰市公安局依法以徐思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侦查,同年8月9日,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仍在继续依法侦查中。
实名举报人呼吁陆丰市公安局依法彻查徐思宏案及共犯,包括三名律师分别为袁某某、陈某某、单某某是否参与共同行为。同时,希望对如果发现政法人员涉嫌充当保护伞,插手干预此案的情况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