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陆府公〔2022〕23号) 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土地储备项目(龙光西环路东侧项目)土地征收及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陆府办{2022}37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收位于陆丰市东海镇龙光村属下集体土地,土地面积约为1.2977公顷(折 19.4655 亩),其中集体土地 1.2977 公顷。(详见影像图,具体范围以实测勘界红线图为准) 权属:东海镇龙光经济联合社。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用途。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利益需要建设,符合法律规定可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收士地预公告发布后,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属地镇人民政府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并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部门和农户要积极配合,调查的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陆丰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2日
陆丰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陆府公〔2022〕27号) 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土地储备项目(陆城2号垃圾中转站道路用地)土地征收及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陆府办{2022}4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收位于陆丰市东海镇头肖村、埔陈村、上海村属下集体土地,土地面积约为1.2534 公顷(折18.801亩),其中集体土地 1.2534 公顷。(详见影像图,具体范围以实测勘界红线图为准)
权属:东海镇经济联合总社、东海镇头肖经济联合社、东海镇上海经济联合社。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用途。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利益需要建设,符合法律规定可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属地镇人民政府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并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部门和农户要积极配合,调查的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陆丰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2日
陆丰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陆府公〔2022〕24号)
陆丰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陆府公〔2022〕25号)
​来源:陆丰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