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我们的粮仓,不让硕鼠有机可趁,就必须从专项整治到常态长效,推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把以案促改与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同步启动,及时总结发案规律,从问题和案件中揭示背后深层次问题,形成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督促主管监管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对号整改。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地储粮轮换审批、粮食质量管理、涉粮资金拨付使用、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制度。
专项整治对粮食企业完善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也提供了有效助力。比如,针对利用财务漏洞靠粮吃粮,使用个人账户进行资金结算,虚报损耗、私售粮食,私存公司利润等问题,我们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成立结算中心实行资金归集管控、统筹支付,并启用新的审批报销系统,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
针对基层粮库“一把手”缺乏监管、任性用权问题,各级粮食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综合运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各项举措,通过开展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等方式,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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