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十一期) ​根据2022年汕尾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特殊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大类共3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主要检出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如下,其余具体产品抽检结果见附件。
一、微生物污染 (一)海丰县海城林鱼小吃店制作销售的凉拌莲藕(抽样日期:2022-10-23)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吉祥美食店使用的碗(抽样日期:2022-07-19)、陆丰市东海镇靖记美食店使用的陶瓷碗(抽样日期:2022-07-20)、陆丰市东海宇丰饮品店使用的碗(抽样日期:2022-07-20)、陆河县河田镇大龙记烧腊快餐店使用的菜碟(抽样日期:2022-08-18)、陆河县城粤香源烧鹅快餐店使用的小圆碟(抽样日期:2022-08-18)、海丰县海城际友小吃店使用的炖盅(抽样日期:2022-10-20)、海丰县海城阿米善品餐饮店使用的陶瓷碗(抽样日期:2022-10-20)均检出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1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2年第十一期).xls 2 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2022年第十一期).xls 3 不合格项目说明.wps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