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个案行程轨迹的通报
2022年12月3日晚上至4日早上,我县在居家隔离人员监测排查中,发现7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个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1:女,居住在梅陇镇新寮村委新寮村,12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11月30日16:55至17:40 从外市搭乘私家车到梅陇镇新寮村委新寮村家中,居家无外出。
12月1日至12月4日 居家无外出。
初筛阳性人员2:男,居住在可塘镇溪北路溪头新村,12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12月1日19:20至23:15 从外市自驾车到可塘镇溪北路溪头新村家中,居家无外出。
12月2日至12月4日 居家无外出。
初筛阳性人员3:男,居住在公平镇南园社区太平围,12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12月1日18:17至19:48 从外市搭乘高铁(G9679次05车厢)到汕尾火车站。
12月1日19:48至20:50 搭乘私家车到公平镇南园社区太平围家中,居家无外出。
12月2日至12月4日 居家无外出。
初筛阳性人员4:男,居住在城东镇桥东社区七米巷西,12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11月30日23:30至12月1日03:00 从外市搭乘小汽车(粤WD06599)到城东镇桥东社区七米巷西家中,居家无外出。
12月2日至12月4日 居家无外出。
初筛阳性人员5:男,居住在海城镇广富路富荣大厦,系我县12月1日报告初筛阳性人员的同楼栋居家隔离人员,12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12月1日至12月4日 居家无外出。
初筛阳性人员6:女,居住在海城镇广富路富荣大厦,系我县12月1日报告初筛阳性人员的同楼栋居家隔离人员、初筛阳性人员5的妻子,12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12月1日至12月4日 居家无外出。
初筛阳性人员7:男,居住在海城镇广富路富荣大厦,系我县12月1日报告初筛阳性人员的同楼栋居家隔离人员、初筛阳性人员5的儿子,12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12月1日至12月4日 居家无外出。
凡与上述行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镇(场)、村(社区)、工作单位或防控办、疾控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请广大群众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从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地区来(返)海丰县,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居家不外出,服从相关管理管控规定。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更没有旁观者,让我们携手同心、再接再厉,以更坚定的信心、更自觉的防控、更扎实的举措,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报
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来源:海丰融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