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明细(第三批)指引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市场上退热类药品需求量大增,为缓解我区流通市场上退热类药品的紧缺状态,有效解决感染新冠病毒市民群众用药的燃眉之急,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协调辖区内大型零售药店,保障我区退热类药品的需求。
经区市场监管局协调指导,我区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履行社会责任。为满足更多市民群众的用药需求,让更多市民群众受惠,12月20日起,我区尚有库存退热类药品(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阿咖酚散等)的零售药店,向广大有紧急需求的市民群众限量提供,获得市民群众的支持肯定。现拟定发布城区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明细(第三批)指引,如果您或您的亲朋好友发热,却买不到退热类药品,可以尝试到以下零售药店领取或购买,因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售完敬请留意下一批次,详见汕尾市城区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明细(第三批)。
温馨提醒: 退热类药品大部分为非处方药,请市民在用药前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使用。 此外,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建议大家将家中余药分享给更多急需用药的亲友、邻居和同事。 更多退热类药品用药小知识,请戳.... 布洛芬:https://www.dayi.org.cn/drug/1151907 对乙酰氨基酚:https://www.dayi.org.cn/drug/1152033 阿咖酚散:https://www.dayi.org.cn/drug/1143714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5日
来源: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