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应用试点培训会议,市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林金绵出席并讲话,市局网监科、消保会(投诉举报中心)、办公室相关人员,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派出机构分管领导,网监股、消保会(投诉举报中心)相关人员共2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明确要求,是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改善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列入2023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和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民生工程五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工作内容。 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精心组织,认真抓细抓实,形成工作合力,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时间紧任务重,务必认真按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好消费投诉公示试点作用,形成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公示试点与放心消费创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消费争议在线解决、“诉转案”、消费提示警示、行政指导约谈、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工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互相促进,充分挖掘公示服务支撑监管执法全局的作用。 会议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各地根据情况成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应用试点工作机构,分工协作,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要科学谋划,强化工作保障。要明确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应用试点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任务时间和工作要求。三是要深化学习,强化业务开展。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尽快熟悉具体操作流程,同时还要指导镇街综合执法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信息公示工作不重复不疏漏。四是要狠抓落实,强化信息反馈。各地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对于日常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系统工程师反馈或者在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群咨询并提出意见建议。 会上组织开展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应用培训。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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