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攻势|破盗窃、打销赃,海丰公安抓获3名嫌疑人
近期,海丰公安深入推进社会面治安巡防管控“四个一”体系建设,按照“1、3、5分钟”防控圈设定要求,力争“抓现行、打团伙、破链条、追销赃”,持续掀起“冬春攻势”打击热潮,全力挤压盗窃违法犯罪活动生存空间。近日,附城派出所侦破一起盗窃摩托车案件,抓获嫌疑人2名,循线追踪抓获涉嫌销赃嫌疑人1人。
附城派出所接报近期发生在海丰县林伟华中学门口一摩托车被盗案后,迅速启动“打早打小、快侦快破”工作机制,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由于案发现场属于城乡结合部,可获取证据线索不多,侦查难度较大。办案民警锲而不舍,运用智慧新警务,经过连日来的追踪,于2月25日晚上6时许,在附城镇海丽大道附近将违法嫌疑人黄某韩(男,可塘人 )、余某锋(男,可塘人)抓获。经审讯,两人对2月10日8时许,见学校门口一摩托车钥匙没有拔走,便合谋将该摩托车盗走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民警循线追击,当日晚上9时许,在陆丰市东海中学附近的摩托车修理店抓获收购被盗摩托车的林某德(男,陆丰潭西人)。经审讯,违法行为人林某德对其以人民币 800元的价格收购以上两人盗窃得来的摩托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以上违法行为人处行政拘留。
警方普法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示 近期,我辖区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案时有发生,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屡屡得手,与广大车主安全防范意识薄弱不无关系。如何预防摩托车被盗?海丰警方建议市民朋友: 1、慎选停车地点
车辆最好停放到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没有停车场的,尽量停放在监控摄像范围内或停放在自己、路人、商家等比较容易看到、视线开阔的地方。
2、增加防盗锁具
最好采用不同型号的锁具一车双锁,在耗费盗贼作案时间的同时增加其暴露的可能性。若能同时安装声控防盗报警器,对盗贼更具阻吓效果。
3、杜绝赃车买卖
购买摩托车、电动车时请选择正规商家,切勿贪小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二手车助长盗窃之风,彻底杜绝违法犯罪人员的销赃渠道。
4、涂抹显目标记
在车辆的显目位置涂上不能抹除的标记,让盗贼和收赃者有所顾忌。
警方提醒:一旦发现车辆不幸失窃,一定要及时报案,以便公安机关第一时间采集 证据、线索从速破案。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举报盗车、收车、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平安海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