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城区2021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汕市区府公字〔2022〕34号)相关要求,位于市区工业大道西市政道路工程北侧的后径经济联合社(灯盏堀、豆乳石)、新楼经济联合社(大埔山、长窝尾、尖山脚、千金脚)等片集体土地已列入征收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该区域内所有坟墓须进行搬迁,我办已按相关规定发布了迁坟公告,在期限内部分坟墓未搬迁。为确保项目用地顺利交付建设,现再次通知,请坟主务必于二0二三年四月六日前迁出,逾期未迁出的视作无主坟墓处理。
坟主将坟墓迁出后,凭有效身份证明到香洲街道征地工作组办公室或所属村(社区)办理迁坟补偿手续。
联系人:陈永泉 管德城 电话:138 2892 6836 134 1107 9388
特此公告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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