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反诈骗中心警情通报
【警情分析】
3月6日至12日,全市共接电诈警情20起,警情发生在城区、海丰、陆丰、陆河,分别约占25%、40%、30%、5%。
【警情地域分布情况】 上周电诈警情中,城区警情发生在凤山街道、香洲街道、红草街道、马宫街道;海丰警情发生在附城镇、城东镇、公平镇、可塘镇、梅陇镇、云岭镇;陆丰警情发生在东海街道、城东街道、河西街道、大安镇、潭西镇;陆河警情发生在河田镇。
【诈骗类型】 上周全市电诈警情类型主要有:贷款、代办信用卡类1宗,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3宗,刷单返利类6宗,网络婚恋、交友类1宗,虚假购物、服务类3宗,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2宗,虚假征信类1宗和其他类型3宗等诈骗类型。分别占总警情的5%、15%、30%、5%、15%、10%、5%和15%,被骗金额从几千元至几十万元不等。
【典型案例】 案例1: 海丰县梅陇镇邓先生称,其在网上看到刷单软件,下载该软件并进行刷单,分3次转账给对方共被骗9100元,之后其在浏览器搜索举报中心,有客服加其QQ,客服冒充公安人员又被骗走9100元,前后共被骗18200元。
案例2: 陆丰市潭西镇林先生称,其在网上“香飘飘”APP刷单返利,陆续转给对方共3600元,现对方已将其拉黑。
▶汕尾市反诈骗中心提示 1. 任何需要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刷单本身就是违法的。 2. 不要贪图小便宜,不存在侥幸心理,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3. 若遇到诈骗,及时拨打110或者96110报警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