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好安全头盔了吗? 你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有驾驶证吗? 无证驾驶 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可有的人心存侥幸,漠视生命, 在不戴安全头盔, 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 仍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路。
近日,海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各镇道安办、派出所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摩电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近期,已有6人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现对违法人员进行曝光: 案例01 2023年03月14日16时00分许,钟某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证二轮摩托车在海丰县梅陇镇柴房村路口路段,被路面执法交警查获。违法行为人钟某浩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
案例02 2023年3月16日17时许,温某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海丰县海城镇新城社区高园五巷,被路面派出所执法民警查获。违法行为人温某娟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
案例03 2023年03月16日20时许,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证二轮摩托车从可塘镇往海丰县城方向行驶,经城东镇敏兴厂路段时,被路面执法交警查获。违法行为人吴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车辆,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
案例04 2023年03月05日20时22分许,杨某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证二轮摩托车从可塘镇往赤坑镇方向行驶,经可塘镇派出所路口路段时,被路面执法交警查获。违法行为人杨某镇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车辆,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
案例05 2023年03月03日16时左右,吴某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证二轮摩托车途经海丰县城东镇海珍酒楼红绿灯路段时,被路面执法交警查获。违法行为人吴某生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车辆,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
案例06 2023年02月07日20时30分左右,吕某崇无证驾驶且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海丰县海丽大道路段时,被路面执法交警查获。经调查吕某崇曾于2021年8月20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属于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吕某崇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车辆和二次酒驾,被依法罚款人民币三千元并处行政拘留。
海丰公安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员朋友,请您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准驾车辆文明上路,做到安全出行。
安全科普: 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的行为。因缺乏专业的驾驶技术培训和考核,不具备安全驾驶能力,驾驶车辆行驶中,如遇到突发情况,往往会惊慌失措,处置不当,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