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进一步提高全民反诈意识 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海丰公安特别推出“海丰反诈”专栏敬请关注
2023年3月27日,海丰公安公平派出所根据摸排线索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刘某雄(男,27岁,海丰平东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经审查,刘某雄供认其于2022年11月份在海丰县附城镇某酒吧喝酒时,一名为黄某亮的男子以银行卡限额为由让其找其他人用银行卡套取现金,后刘某雄通过苏某龙帮忙找了其他人用银行卡为黄某亮套取现金,2022年11月底至12月初期间,刘某雄连续三天多次帮黄某亮套取、转移现金事后并获得好处费6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雄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作进一步办理中。
海丰警方将持续保持
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零容忍、零懈怠 重拳出击、利剑出鞘 守护辖区群众的幸福安宁
警方提醒
非法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广大群众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禁止出售、出租、出借,坚决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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