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原大队长林招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原大队长林招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招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漠视群众利益,违规扣押生产工具,造成群众经济损失;违规私存案件卷宗材料;道德底线失守,自我放纵;超计划生育;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程项目承揽、案件查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招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林招智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林招智简历 林招智,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广东陆丰人,大学学历,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汕尾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城区派出所所长,汕尾市城区林业局副主任科员,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三级警长。(汕纪宣) 来源:汕尾清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