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李济超)近日,陆丰市出台《关于陆丰市强村富民经营管理人才(乡村职业经理人)培育办法(试行)》,全市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将招聘乡村职业经理人,全职入驻村(社区),并以乡村职业经理人为领衔组建运营团队,以此促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据了解,目前,该市确定了金厢镇金厢社区、城东街道高美村、东海街道六驿村和河东镇青山村等一批村(社区)作为引进乡村职业经理人试点。乡村职业经理人要求具有3年以上经营管理、投融资、农文旅、农业科研生产等工作经验。乡村职业经理人工资、绩效采取一人一策。同时,应列席村(社区)班子会议,不得超越村民(股民)代表大会委托的范围和职责权限开展活动。
《办法》要求,乡村职业经理人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科研、技术、成果、项目、人才等在农村地区落地,经营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运营优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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