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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野外违规用火! 我区一男子引发森林火情被行政拘留
10月17日20时许,香洲街道梧桐村金山脚一处山坡上发生森林火情,收到火情报警后,城区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力量将火点扑灭。
随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对该案件展开调查取证,排查嫌疑人员。2023年11月6日14时许,嫌疑人黄某锋主动投案,经询问,火情为其烧蜂巢不慎引起,其行为违反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黄某锋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近期天气寒冷风干物燥,一旦发生火情极易蔓延。政府已发布禁火通告,禁止野外用火。在此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火规定,严禁野外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措施严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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