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月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纪委监委对陆丰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月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失职失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超计划生育;私欲膨胀,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月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月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尾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陆丰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汕纪宣) 来源:汕尾清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