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随着交接工作的顺利完成,长期存放在汕尾市城区品清湖中的 “28042”和“28683”号两艘渔船,终于重获新生,迎来了新的船东。
“28042”和“28683”号渔船。“28042”和“28683”号原本只是渔港里平平无奇两艘渔船,8年前却被毒贩们盯上,用来走私毒品。2016年案发后,这两艘渔船就停泊在品清湖中。毒贩们的违法行为,使这两艘渔船“搁浅”,搁浅的“涉毒”渔船也破坏着品清湖的风景。在主要案犯明正典刑后,涉案渔船也迎来了再次起航曙光。今年3月15日,市民苏先生在网络司法拍卖以最高价人民币72.3万元获得了渔船所有权。4月10日上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汕尾中院”)执行局、法警支队出动干警20余人,集合在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小岛渔村岸边,依法向苏先生交付了两艘渔船。随着搁浅渔船缓慢扶正,沉寂了3000多个日夜的渔船终于从“染毒”的阴霾中走出、重获新生。
渔船交付现场。
渔船交付现场。近年来,汕尾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汕尾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禁毒工作决策部署和任务安排,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按照汕尾市委创建禁毒示范城市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扎实开展“1018”专项行动,持续加强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组织领导。该院始终严打重判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案件受理数持续下降,毒品犯罪案件重刑率保持在20%以上,5宗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典型案例,涉毒品犯罪财产刑执行攻坚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汕尾加快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作出了司法贡献。 来源:南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