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40241|回复: 0

[汕尾] 曝光!这50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4-17 09: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做到文明守法、安全行车,汕尾交警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抓手,全力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现将2024年3月期间因醉酒驾驶、二次饮酒驾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50人进行曝光警示,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共同抵制交通违法!


曝光台

微信图片_20240417093028.jpg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的十一种吊销驾驶证的情形​

禁驾2年

01

●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 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禁驾5年

02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禁驾10年

03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重新考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终身禁驾

04

● 酒后、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

来源:汕尾交警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广东新增1241例!汕尾16例...
[城事报料] 网友举报!海丰街头一名车主被批评教育、罚款
[热点资讯] 孕妇误踩宠物犬被咬伤,终止妊娠后向饲养人索
[城事报料] 全力推动!邮储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
[城事报料] 汕尾市优质“土特产”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申报工
[热点资讯] 吓人!一女子快递收到红色“灵屋”,自己的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