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甬莞高速至324国道联络线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甬莞高速至324国道联络线升级改造工程)由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决定对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甬莞高速至324国道联络线升级改造工程)涉及路段实行半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道路起于国道G228大液路口,终于海丰西高速出口。里程编号为K0+87.973(起点)~K6+480段(终点),路线全长约6.4公里。
二、交通管制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7月8日止(共85天)。
三、车辆通行措施: 本工程按四期的交通导行阶段进行施工: 1、第一期导行(照明工程)施工阶段:分段围蔽左侧一车道,车辆利用现有的行车道进行通行(双向四车道),预计施工工期为25天。 2、第二期导行(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分幅围蔽道路,车辆利用对向车道(双向四车道)进行通行,预计施工工期为25天。 3、第三期导行(绿化工程)施工阶段:道路分段围蔽,车辆利用对向车道临时道路(双向四车道)进行通行,预计施工工期为20天。 4、第四期导行(交通工程)施工阶段:道路分段围蔽,车辆利用对向车道临时道路(双向四车道)进行通行,预计施工工期为15天。
特此通告
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海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海丰县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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