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37058|回复: 0

[海丰] 海丰检察关于犯罪嫌疑人利巧辉、范泽涛涉嫌虚假广告罪一案被害人网上告知诉讼权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5-24 11: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丰检察关于犯罪嫌疑人利巧辉、范泽涛涉嫌虚假广告罪一案被害人网上告知诉讼权利义务的通告


犯罪嫌疑人范泽涛、利巧辉涉嫌虚假广告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海丰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形式向本案被害人告知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对本案的处理意见,请以书面形式邮寄我院。

地址: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邮编:516400
联系人:郑助理
联系方式:0660-6622978

海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05月22日

微信截图_20240524111713.png
微信截图_20240524111724.png



楼主热帖
[热点资讯] 游客在大牯牛山“纵火烧山”?官方通报:12人
[热点资讯] 邮储银行:支持商品房“以旧换新” 激活存量
[热点资讯] 邮储银行成功举办公司金融“万U引力”公司财
[城事报料] 海城镇龙津公园建设如火如荼 新型城镇化为幸
[城事报料] 一村民被拘留...
[城事报料]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