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持续对涉黑恶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近期,汕尾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公安局成功打掉陈水团等人犯罪团伙,抓获了陈水团、陈水胜、陈水荣、陈建圳、陈木蕊等违法犯罪人员共5人。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在陆丰铜锣湖等地长期实施多宗非法经营、窝藏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陈水团及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积极举报反映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公安机关敦促该犯罪团伙的在逃违法犯罪人员尽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到案后情节显著轻微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凡帮助在逃人员藏匿、逃跑或者协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是对举报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电话、邮寄、邮箱或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9928530819(彭警官),19926991248(姚警官)受理举报部门:汕尾市公安局扫黑办邮寄地址:汕尾市公安局扫黑办(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邮政编码:516600
汕尾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1日
来源:平安汕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