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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20批次不合格!汕尾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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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0 09: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记者从汕尾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该局于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560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540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主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陆丰市东海胜钢水果店销售的橙(购进日期:2024-04-13;抽样日期:2024-04-17)检出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海丰县海城文泽食品商行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4-04-18;抽样日期:2024-04-18)检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陆丰市东海少惠食品店销售的胡萝卜(购进日期:2024-04-22;抽样日期:2024-04-22)检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红星综合市场林汉银销售的明虾(购进日期:2024-04-23;抽样日期:2024-04-23)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陆丰市东海林华食品店销售的葱(购进日期:2024-04-23;抽样日期:2024-04-23)检出丙环唑、噻虫嗪两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陆河县河口镇综合市场叶连茂销售的鲈鱼(购进日期:2024-05-08;抽样日期:2024-05-08),陆丰市南塘镇黄立宏杂货店销售的鸡蛋(购进日期:2024-05-09;抽样日期:2024-05-09),海丰县附城镇广富综合市场吕春荣销售的白虾(海水虾)(购进日期:2024-05-20;抽样日期:2024-05-20)均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陆河县河田镇方胜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2024-04-30;抽样日期:2024-05-06)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七)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老钟家杂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4-05-07;抽样日期:2024-05-13),海丰县城东迎景综合市场果子园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大台)(购进日期:2024-05-21;抽样日期:2024-05-22)均检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八)汕尾市城区永昌市场林良训销售的柑(购进日期:2024-05-16;抽样日期:2024-05-16)检出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九)海丰县玉玲家禽经营部销售的草鸡(购进日期:2024-05-25;抽样日期:2024-05-28)检出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海丰县附城茶朋果记便利店销售的柑(购进日期:2024-05-29;抽样日期:2024-05-30)检出丙溴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海丰县新兴村市场经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吕同成)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2024-04-28;抽样日期:2024-04-28)检出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洲盛渔村餐饮排档销售的西施蚌(购进日期:2024-05-13;抽样日期:2024-05-15)检出无机砷(以As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海丰县公平镇蔡文金蔬菜档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4-05-30;抽样日期:2024-05-30)检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理化和品质类指标问题

(一)汕尾市城区陈永记食品店销售的生牛肉(购进日期:2024-05-16;抽样日期:2024-05-16),陆丰市南塘镇黄美华鱼店销售的红虾(海水虾)、哥西鱼(海水鱼)(抽样日期:2024-05-09)均检出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汕尾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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