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叶佐局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陆河县委批准,陆河县纪委监委对陆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叶佐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佐局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为谋取职务提拔向上级贿送财物;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承诺为他人在案件侦办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佐局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陆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陆河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叶佐局开除党籍处分;由陆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陆河县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风陆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