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梅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原一队队长莫招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海丰县纪委监委对海丰县梅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原一队队长莫招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莫招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滥用职权,随意查封商户,侵害群众利益;执法程序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严重违反工作规定;非婚生育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买卖事业单位印章、伪造事业单位证明文件;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长期、多次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和收受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莫招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海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莫招义开除党籍处分;由梅陇镇政府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风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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