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4-12-24 17:31 编辑
厝边玲姐非常气愤地说:冬至节95岁的老母亲不幸去世了,出殡后,怒火爆发,和她的小哥断绝关系,还叫她子女不要再跟这个小母舅联系,逢年过节,去大舅二舅拜年就好。同胞亲兄妹关系弄到如此僵局,实在是匪夷所思。一切都起源于她这个哥哥和嫂子虐待他们共同的老母亲。
玲姐有六个兄弟姐妹,三个哥哥,两个姐姐。其中大哥大姐在香港谋生,二哥没本事,家贫,生活拮据,只有这个三哥在母亲身边,又在税务局上班,还有一官半职,还是党员,也退休了几年,有几套房子,属于比较富有的中产阶层。他们的父亲,在74岁的时候,就去世,就剩下一个老母亲。本来老人家身体是非常健康的,没有三高四高之类的慢性病,也没有糖尿病、心脏病,自己完全可以自理。
老人家就“寄居”在老三儿子家里了。香港那两个子女,就出钱赡养。玲姐也出钱,还出力照顾其母亲。本来,这样的原生家庭是很不错的。自己退休了,积蓄也比较多,老母亲身体又硬朗,多好啊,完全可以让老母亲颐养天年,“养怡之福,可得永年。”
可惜,三儿媳两个人犹如一块木柴辟出来似的,在对待孝敬父母方面,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不让老人住在一起,把老人赶去杂物间自己生活,还把其他兄弟姐妹的汇来的赡养费“贪污”下来。有一次,玲姐实在看不过眼,拿了500元给她这个嫂子,这个女人居然只去买几条小鱼给老人吃,剩余的钱就“笑纳”了。
杂物间没有浴室,这个女人不让老人家上去家里洗澡。有一次,老人家跌倒了,实在没有办法,女人就给老人“洗澡”,居然把老人的下体“挫”得鲜血淋漓,把背部弄得大面积乌青,玲姐气得去报警。警察都来了,幸亏玲姐的大姐不想家丑外扬,只好搪塞理由,让警察离开。
最令玲姐气愤的是,老人家过去重男轻女,对这个小儿子特别溺爱,事事呵护,处处护短。万万没想到,老年了,竟然遭到亲生儿子和儿媳如此虐待。而且儿子家道殷实,并非穷苦人家。
老人家如果晚年过得好的话,按照她这么健康的体质,活过一百岁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摊上这样的儿子、儿媳,实在是倒霉八辈子,特别是临走前的半年,躺在床上,褥疮严重,儿子、儿媳作壁上观,任其自生自灭,导致背部大面积感染,严重到整个背部都溃烂,惨不忍睹,玲姐闻知后,不得不请外科医生来剪掉溃烂的皮肤。在甲辰龙年这个严寒的冬至节,老人终于熬不过,撒手人寰。
孝道是我们优良的传统。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照顾好生养我们的人,这不是义务,是担当也是传承。照顾好你生的你养的人,不是必须是责任!
杨绛说:“当有一天,生你养你的两个人都走了,这世间就再也没有任何人真心实意地疼你爱你了,没有人在意你过得好不好,工作累不累,胖了还是瘦了,再没有人忍你的坏脾气,包容你的缺点。当你再去回忆和父母的点点滴滴时,你会泪流满面,心如刀割。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家有一老是一宝。好好善待自己的父母吧。不要等到人不在了,想要再行孝,已经没有机会了。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子欲孝而亲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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