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却被高额回报所吸引 出租、出售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 帮助“跑分”、帮忙“吸粉” 这样“零成本”“高收入”的买卖 看似“生财有道” 结果“挣”了刑期
不做诈骗分子的“好搭子” 不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带你读懂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信罪常见类型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向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含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手机卡(含流量卡、物联网卡等),用于接收、转移信息网络犯罪相关款项的行为。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登录特定平台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转账帮助从而将赃款“洗白”的行为。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提供推广帮助,以“刷单”“抢红包”“投资指导”“特殊服务”等名义邀请被害人进群或下载APP,后由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行为。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通过架设虚拟拨号设备(如“VOIP”“GOIP”等)、开发网络程序、制作运营网站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
如何避免帮信罪 01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
02杜绝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 不要盲目相信网络刷单、出租银行卡赚大钱等虚假宣传,避免占小便宜吃大亏,触犯法律底线。
03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不使用不明网站、不点击不明链接,以免成为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
警方提醒
涉嫌帮信罪 犯罪记录将会伴随一生 严重影响个人择业和信誉 还会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便利 增加案件查处难度 致使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请保管好名下的卡、号、证 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拒绝出租、出借、出售 电话卡、银行卡和互联网账号 从你我做起 来源:广东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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