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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主题宣传日活动,倡导群众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今年3月至11月,我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是:坚持“打防结合、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重点打击、集中收缴、网上治理、全面整治、强化管控等措施,扎实有效、强力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查处一批涉枪涉爆案件,收缴一批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抓获一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人员,捣毁一批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的源头窝点和网络,努力消除枪爆隐患,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当天上午,汕尾市公安局联合陆丰市公安局,在陆丰东海镇北堤路设摊,通过摆放展板、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单、实物展示等形式,开展了一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缉枪治爆”宣传活动,吸引了不少群众参与。
据悉,今年3月19日,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规定凡在《通告》公布之日起至今年5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汕尾警方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主动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重奖。(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钟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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