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被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日,在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市地税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市地税局继获得“汕尾市先进单位”及“汕尾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之后又一殊荣。 近年来,市地税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治税、强化征管,优化服务、人本带队,实现了科学跨越发展。
一是圆满完成税费收入任务。2011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36.74亿元,增长58.46%。其中:税收收入25.38亿元,增长27.03%,税收总量在全省排名成功“砍尾”,税收增幅全省排名第七,圆满完成省地税局和市政府下达的税收收入任务。
二是积极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环节,积极推行电子申报、网上办税、同城通办和自助办税,认真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全年为8户困难中小企业办理税收优惠100多万元。
三是全面提升税收工作质效。规范优化各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纳税服务“三项督查”,大力推进工作月周记、内部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全面落实科学化考核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四是努力加强地税队伍建设。大力推行科学化管理、干群连心桥、党务局务公开、大练兵“四项行动”,全面开展争先创优、主题读书、文化建设“三项活动”,组织进行民意访谈,大力开展扶贫助困,2011年帮助扶贫挂钩点陆丰东方村筹集帮扶资金126万元,其中市局捐助28.9万元,努力构建安心、舒心、暖心的幸福地税。
(办公室 机关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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